德國終於在 2017 年有了開放資料法,那我們呢?

EGovG - Gesetz zur Förderung der elektronischen Verwaltung - Mozilla Firefox_001

2017 年 7 月 13 日,德國第一個開放資料法生效,嚴格來說它不能說是一個新立的專法,而是利用既定的「政府電子化法 (Gesetz zur Förderung der elektronischen Verwaltung / E-Government-Gesetz – EGovG)」[1],新立 12 之 a 條,來做政府開放資料法源的「特別處理」。於 OKFN 德國 (Open Knowledge Foundation Germany) 服務的 Michael Peters 指出 [2],該條款被植入於政府電子化專法裡,並不被視為一般資訊自由法令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FOIA) 之一環,也和政府資訊透明度 (transparency) 的監督法令,例如政府資訊公開法沒有直接關係,但該項條款確實實踐並確立了,政府對於所掌有資料必須即期、常態性對公眾提供的基本架構。也就是說,德國政府電子化法的第 12 之 a 條,確定了除了政府資訊公開要受透明監督要求之外,非直接屬於政府資料公開的範疇,只要相關資料已經完成數位化處理,且不具例外理由時,從屬於聯邦政府的公務單位,就是必須將這些資料發布,以資公眾能後續進行深化利用。該法除了確定這個原則提供的基礎架構外,亦建置了一個法定的中央組織,作為資料釋出發生疑難爭議時,以及和地方政府溝通合作時的規劃者與執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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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9-開放政府資料的法制趨勢與發展探討

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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