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文章與葛冬梅共同發表,原載於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第164期。
本文上篇的文章連接頁面如右:http://lucien.cc/?p=928。
【新版釋出、授權更改】
那麼、既然我們無法用事後撤銷的方式來改變已經釋出的自由軟體授權狀態,當日後專案有授權轉換的需求產生時,究竟應該透過怎麼樣的做法來達到授權變更的目的呢?目前實務上推行的方式,簡單來說就是八個字:「新版釋出、授權更改」。
顧名思義,「新版釋出、授權更改」指的是利用專案釋出新版本號的軟體時,為此新版本號選用更改後的授權條款,這樣的作法並不會影響原釋出版本的授權狀態,但透過新版本號釋出的軟體程式碼,就可以適用轉換過後的新授權方式來讓人使用。舉前例來說、程式 A 到第 1.0 版為止都是採用 GPL 第 2 版(GPL2)來授權 ,經修改之後 A 專案可以特別標注為第 1.1 版,此時若是 1.1 版的修改者本身就是 A 專案的著作權利人,或是得到 A 專案原著作權利人的同意,那就可以將新版本號的 1.1 版改用 GPL2 以外的條款來授權散布,例如改採 LGPL2 或是 BSD 類別的授權條款,或者是乾脆將新版本號轉為採用 GPL2 與商業條款並行的雙重授權模式(dual-licensing model)也可以(註一)。並且、A 專案在 1.0 版與 1.1 版之間的差異可大可小,有時甚至兩個版本號的程式碼完全相同亦沒有問題,因為此種作法的重點就是在於讓使用者清楚辨識同一個自由軟體專案的不同版本號,並明白了解該專案不同的版本號就代表了「不同的授權方式」,從而日後運用上不會產生授權混淆的錯誤。
Continue reading “20101228-自由軟體專案授權方式的轉換(下):新版本號另以更改後的授權方式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