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5-開放資料授權相容新時代 – 論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的創用CC 轉換機制

2015-09-25 21:57:17 的螢幕擷圖

林誠夏/文 本文以創用CC 姓名標示 4.0 國際版本授權釋出 2015 © Lucien C.H. Lin in CC-BY-4.0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 1 版(Open Government Data License version 1.0, OGDL-1.0,註一)」近期已於 104 年 7 月 27 日訂定並公告生效,此一版本為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邀集中央各部會集思廣益,並廣納民間建議進行討論後,取得共識的革新版本。此一版本與過往「使用規範」的最大不同點有三:第一、明訂開放資料在著作權領域的授權不會被撤回,且不限制使用時間、地域,與目的,讓使用者都能夠安心使用這些資料,不需擔憂源頭活水被無預警關閉;第二、使用者得以自己名義對這些開放資料以再轉授權(sublicense,註二)模式進行利用,此舉對開放資料日後被置於商業環境下利用更添便利;第三、於第四條第二項新增「創用CC 授權轉換條款」,讓使用情境於國際融通的專案下,能將原提供的開放資料轉以「創用CC 姓名標示 4.0 國際版本授權條款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License 4.0 International, CC-BY-4.0)」的方式進行利用,來取得與其他不同來源資料集之間的授權相容性,真正達到多源共工的大數據 (Big Data) 式開放利用。

鑑於公眾授權的單向、平行轉換機制,在國內較少專論的引介文章,故本文即針對 OGDL-1.0 新訂的創用CC 授權轉換機制進行分析,以就此議題進行分享與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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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4-電影也要開源創作:The Gooseberry Project 現正火熱進行群眾募資!

Gooseberry Cloudfunding Campaign - Mozilla Firefox_001

黃郁文、林誠夏/編譯

魏德聖導演所監製的知名電影《海角七號》中,錄有一段這樣的經典台詞:「土地也要 BOT,山也 BOT,連海也要給我 BOT!」現在,我們可以依樣造句的改為:「軟體也要 Open Source,教材也要 Open Source,現在,連電影和藝術創作也要給我 Open Source!」因為,現在正有一部電影,打算以開源工具與群眾募資 (crowdfunding) 的基礎來打造,並且在商業播放週期結束之後,還會進一步採創用CC 的方式對外散布,它就是 Gooseberry 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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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6-從自由開源軟體授權看庶民式法律時代的開展契機

Clay Shirky- How the Internet will (one day) transform government - Talk Video - TED_1395719295526

林誠夏、葛冬梅/文

黑白兩分的解讀模式,通常並不十分適用於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 (Free and Open Source Software license, FOSS license) 的內容解析,因為其論理與轉譯之間,常有灰色難以完整譯解的區段。對於單方面的軟體工程師或是法律從業者,可能在理解與應用上都不是那麼容易上手,這是因為許多著名條款的編撰過程,是透過科技人與法律人不間斷的對話,而共同修訂出草稿,再經過反覆的辯論與釋疑,才逐步達到共識完成定稿。著名的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Version 3 (GPL-3.0) 是如此;而在開放內容領域方面國際化的「創用CC 授權條款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亦是透過此種不斷調整對話的方式來完成編撰!可以說,要真正透徹了解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的內容與細節,必須兼有軟體工程學與法律學上的基礎知識,而除此之外,部份的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及其共工模式還有一個特點,是使用者單單觀察條款本身所可能忽略掉的,就是這些公眾授權條款雖然具有一般傳統法律文書的外觀,論其本質與撰寫過程,卻具有從下到上,草根性民主參與的反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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