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H.264 與 WebM 格式的比較觀點評析免費線上影音播放網站的未來發展

H.264 是一個影音媒體的專利編碼格式,它不但可以加強線上影音儲放上的壓縮效率,還能在各種網路環境下進行應用,所以現時被大量運用於線上影音播放網站上,例如目前全球線上影音網站流量的龍頭 YouTube,其上極大部份的線上影音檔案即是採用 H.264 為其編碼格式。而既然 H.264 是為 MPEG LA, LLC (http://www.mpegla.com/) 持有的專利格式,其自然有後續遂行專利授權商業收費的面向,而線上影音播放網站會不會因為使用 H.264 進行影音檔案的後製編碼,便導致未來得逐年累月的付出日漸上升的專利授權金費用?這樣的爭論議題,隨著當代影音播放網站的日益普及與規模擴大,而受到更多的觀注與討論。

Continue reading “從 H.264 與 WebM 格式的比較觀點評析免費線上影音播放網站的未來發展"

20110308-數位化資訊重整類的古籍彙本是否涉及智慧財產權侵害之探討

在一些文化類別的資訊整理工作上,有時會涉及將部份古籍進行數位轉換上的需求,以便利資料保存及資訊流通。而如果數位化轉換的客體是已經罹於著作權保護期間的公共財,則不會肇生權利侵害方面的爭議,但若是客體屬於「資訊重整編輯類的古籍彙本」,則往往衍生不知轉換合法與否的疑慮。若要進一步辨析這些爭議,追本溯源地,應該要從探討「資訊重整編輯類古籍彙本」是否具有著作權適格的角度來做判斷,如果其具有著作權的保護適格,那麼進行這類的數位化轉換之前,就需要先取得編輯作者的適當授權方可行之;而若其不具有著作權的保護適格,方可直接為其進行數位化的轉換工作。

Continue reading “20110308-數位化資訊重整類的古籍彙本是否涉及智慧財產權侵害之探討"

20100727-數位化古漢字臨摹字體是否涉及智慧財產權侵害之探討

當代的資訊典藏工作,常涉及將古字體(註一)以數位化的方式另行轉換後儲存,以便利資訊保存,並進一步使這些字形能被一般使用者,透過網際網路及一般資訊設備進行閱覽。這些將古字體進行數位化轉換的作業工程,如果字體來源為自行臨摹者,當不生智慧財產權利侵害之疑慮,但如果字體來源取自他人出版的古文字書全文或是附錄(註二),則常常會衍生適法性及妥適性方面的爭議。究竟這樣的數位化轉換是否合法,就國內著作權法現行的相關規定,有以下的說明與推論分析。
Continue reading “20100727-數位化古漢字臨摹字體是否涉及智慧財產權侵害之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