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授權 (sublicense)」是一個在自由開源軟體授權等公眾授權領域,常被運用到的授權機制。然而、它在著作權法與相關的智慧財產權領域裡,卻是被定義為「例外」機制,這樣的配置,導致許多應用者對 sublicense 並不熟悉,而未能精準掌握其中的概念與運作方式。而一般文獻裡多將 sublicense 中譯為「再授權(再次授權)」,此一譯法亦已為我國著作權法所選用,但文義上也常讓許多人誤認 sublicense 等同於「re-license(重新授權)」,其實,前者 sublicense 是一個法律詞彙與機制,代表「前一段法律關係裡的被授權人,轉以授權人的地位,以其本人的名義將其所得到的權利,再轉而授權出去給其後的後手被授權人。」而後者 re-license 則是一個較為口語的詞彙,代表「某個權利客體(例如軟體專案)之前已經被權利人以某種方式授權釋出,之後同一個權利人轉以改變被授權對象,或是改變授權方式的作法,重新授權給同一個使用者或是其他的使用者。」所以較精準的來說,sublicense 可以被翻為「轉授權」、「副授權」或是「次級授權」,會較貼近原來的定義範圍,並免除文義上的誤會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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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3-備位啟動的自由開源專案軟體專利
此篇文章原載於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第185期。
部份的自由開源軟體專案開發者,慣常表達出其嫌惡軟體專利 (software patent) 的立場,因為若是任由軟體專利制度發揮到極致,很可能會直接扼殺自由開源軟體未來的接續發展,然而、近年許多跨足自由開源軟體商業加值應用的產業公司,也慣常的會透過專利申請的手段來保障其商業優勢,此種專利申請模式、已經是在業界行之有年並且體系性的被固定維持,若說是為了因應自由開源專案的應用而要其突然式的改弦易轍,亦有現實上的困難。有鑑於此、本文要討論的議題是,從軟體社群與產業公司這二個不同的立場出發,觀察其對於軟體專利反對與認同、弱化與強化不同態度之間的理由與作法,並透過這些資訊的分析,協助國內自由開源軟體專案的社群開發者與商業應用公司,能更深入了解自由開源軟體所涉及的專利問題與可能的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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